关于印发《湖南省培育扶持1000个现代农业产业园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 2024-06-06 00:12:01 |   作者: 新闻中心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两个“百千万”工程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意见》(湘政发〔2014〕5号)要求,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财政厅组织编制了《湖南省培育扶持1000个现代农业产业园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方案要求,组织做好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与申报工作。

  由各县市区政府组织财政、农业、林业、畜牧水产部门,经当地考验查证和论证后,编制《湖南省现代农业综合产业园申报书》(对照申报条件附相关证明材料),以县级人民分别报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纸质材料每个部门各送3份,受理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23日,电子文档请在2014年6月23日前上报。

  按产业归口,由县级农业、林业、畜牧水产、财政等部门组织遴选,编写《湖南省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省级示范园申报书》(对照申报条件和建设标准附相关证明材料),上报市州农业局、林业局、畜牧水产局、财政局审核,审核合格的,由市州农业局、林业局、畜牧水产局、财政局联合行文向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财政厅申请认定。纸质材料每个部门各送3份,受理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30日(同时报电子文档)。

  三、材料要求。各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可行性和合规性负责。有关数据无逻辑错误,现实数据与统计部门数据相同,目标数据合理可行,并作为检查验收和绩效考评的依据。发现上报材料不实的取消申报资格,并相应核减下一年度相关项目资金。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两个“百千万”工程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意见》(湘政发〔2014〕5号)精神,从2014年起,在全省创建1000个现代农业产业园。为确保“千园”建设有力有序推进,制订本方案。

  (一)基本思路。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体”的原则,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一批规划布局合理、要素有效聚集、产业体系健全、科技含量较高、物质装备先进、运行管理机制灵活、综合效益显著的现代农业产业园。使现代农业产业园成为我省现代农业的展示窗口,机制创新的试验基地,农业技术的孵化中心。

  (二)建设方式。按照“省级制定建设标准,县级政府引导经营主体自主创建,财政奖补结合”机制,充分的利用现有基础,在全省范围内创建1000个现代农业产业园,包括现代农业综合产业园100个、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900个。

  现代农业综合产业园是指以现代经营形式组织建设,产业优势显著、产业布局合理、三次产业联动、要素高度聚集、科技支撑强劲、物质装备先进、运行机制灵活、综合效益显著的农业综合园区。

  (1)政府重视。县级政府制定了现代农业综合产业园创建规划,出台了创建现代农业综合产业园有关政策措施,整合落实财政资金。

  (2)主导产业明确。按照《湖南省“十二五”农业发展规划》、《湖南省“十二五”林业发展规划》要求,县级政府立足区域优势和产业优势,从优质稻、油茶、蔬菜、生猪、茶叶5大优势产业中,明确一个发展前途好,带动能力强的主导产业。

  (3)建设规模适度。园区面积一般不低于2万亩,其中核心区不低于规划面积的30%。

  (4)三次产业联动。园区内生产、加工、流通、服务功能分区配套,原则上有1家省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有突出贡献的公司,农产品加工率达到70%以上,商品率达到90%以上。

  (5)生产要素聚集。土地、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有效聚集。园区农田基础设施达到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水、电、路、通讯等公共设施配套,农资供应、技术服务、农机作业、病虫防治(疫病防控)、加工营销等服务体系健全。

  (6)经营机制灵活。生产组织方式先进,初步形成多元规模经营主体一起发展的格局。园区内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组织具有一定基础,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比例较高。

  (7)生态环境较好。农产品产地环境通过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证;全面推广清洁生产,畜禽粪污实行资源化利用,农业面源污染得到一定效果控制;农产品加工公司实行达标排放。

  (8)产品优质安全。农产品全方面实施标准化生产,具有较严格的质量监测和质量安全检验测试手段,无质量安全事故;农产品市场竞争力较强,至少有1-2个省级以上名牌产品。

  (1)县市区申报。各县市区政府组织财政、农业、林业、畜牧水产主管部门,经当地考验查证和论证后,编制《湖南省现代农业综合产业园申报书》(见附件2),以县级人民政府名义行文上报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

  (2)综合审查。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相关专家,对各县市区申报现代农业综合产业园做综合审查后,择优遴选100个农业综合产业园。

  对纳入支持范围的综合产业园,每个园从2014年起3年共支持1000万元,其中:对门槛具备的,2014年支持600万元,2015年支持200万元,认定授牌后在2016年支持200万元;对待创建的,2014年支持200万元,2015年支持600万元,认定授牌后在2016年支持200万元。

  现代农业综合产业园的项目申报具体实际的要求见《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申报支持现代农业综合产业园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湘财农〔2014〕3号)。

  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是指以现代经营形式组织建设,土地、资金、科技、人才等要素有效聚集,主导产业突出,有着非常明显的区域特色和品牌优势,市场竞争力强,经济效益好的农业园区。

  (1)主导产业具有鲜明的区域特色,资源优势突出,有明确的发展目标,发展前途好,带动能力强,符合《湖南省“十二五”农业发展规划》、《湖南省“十二五”林业发展规划》和省级相关发展规划,包括粮食、蔬菜、油料、天然纤维、水果、茶叶、林木、中药材、畜禽、水产品等10大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

  (2)园区有一定规模,功能分区合理,特色产业全产业链面积不低于园区规划总面积的70%。

  (3)发展基础较好,物质装备先进,基础设施配套,有与产业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种苗繁育、生产管理、机械化作业及农产品商品化处理、储藏加工、流通设施。

  (4)实行标准化生产,生产的基本工艺先进,农业投入品使用符合相关农业生产规范要求。

  (5)运行机制灵活,建设主体清晰,管理部门明确,内部制度健全,生产组织方式先进。

  (1)园区对照本《方案》规定的申报条件,向县级农业(畜牧水产,以下简称农业)、林业部门提出创建申请。

  (3)申报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省级示范园的,由县级农业、林业、财政等部门组织遴选后,组织编写《湖南省现代农业特色产业园省级示范园申报书》(见附件3),上报市州农业局、林业局、财政局审核,审核合格的,以市州为单位向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财政厅申请认定。

  (4)省农业厅、省林业厅分别会同省财政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认定,对认定合格的由省农业厅、省林业厅分别联合省财政厅授牌。

  (5)对认定授牌的省级示范园,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统筹安排每个园100万元的补助资金。

  1.优质稻产业为新建和改造渠道(占支持资金总量≥80%)以及新品种引进、示范、推广(占支持资金总量20%);

  2.病虫害防控、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农业信息化等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以及新技术培养和训练、新品种引进示范等。

  3.农业生态环境治理,包括生物农药、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有机肥料使用,农膜和农药包装物回收再利用,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利用,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控制等。

  2016-2017年,纳入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支持的产业按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支持的内容和环节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省实施两个“百千万”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办公室设省农业厅,省农业厅厅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等部门的分管领导任副主任。各市、县要建立相应工作机制。

  (二)明确责任分工。农业、林业、财政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逐级逐项抓好落实。

  (三)严格规范管理。建立“千园”数据库,对“千园”实行“户籍式”档案管理。实行动态管理,建立退出机制,对违反国家土地利用政策、侵害农民合法权益、出现重大农产品质量事故或其它导致非常严重后果的,给予摘牌处罚,收回财政资金,不再受理申报。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两个“百千万”工程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意见》(湘政发〔2014〕5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制定本标准。

  1、主导产业突出。园区布局合理、功能设计科学、多功能有机融合;主导产业优势显著,生产基地相对集中连片,园区面积不低于2万亩,其中核心区不低于规划面积的70%;三次产业联动发展,生产、加工、流通、服务功能分区配套,原则上有1家省级及以上农业产业化有突出贡献的公司,农产品加工率达到70%以上,商品率达到90%以上。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规划。

  2、设施装备优良。土地、资金、技术、人才等生产要素有效聚集。基础设施装备完善,道路畅通,渠系配套;规模养殖场(小区)设施完善,实现达标排放。农田(地)有效灌溉率达到100%、粪污资源化利用率100%、机械化生产水平达到65%以上。

  3、技术模式先进。园内生产制度合理,种养模式先进,加工水平一流。有较完整的科技支撑手段,新品种、新技术和新设备推广应用好,良种覆盖率达95%以上,标准化技术覆盖面达95%以上,新设备要达到国内一流水准;园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和示范能力强,科技贡献率达到75%以上。

  4、生态环境优良。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技术大范围的应用,土壤基本无障碍因子,生产的全部过程基本无污染,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高,农业生产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各项生态环境指标达到标准。

  5、产品优质安全。园内全方面实行标准化生产,农业投入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测试手段完善,农产品产地准出制度、质量可追溯制度全面实施。农产品通过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率达到100%,至少有1个省级以上名牌农产品。

  6、经营机制创新。园内经营以农业有突出贡献的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为主导,农业生产规模化、组织化、产业化水平较高,生产、加工、营销联动性好,经营机制灵活高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率达50%以上,农民参加专业合作社组织及适度规模经营比重达到60%以上。

  7、管理服务到位。园内建设管理责任落实,管理运行制度完善。园内水利等基础设施产权明晰,管理到位。农业公共服务体系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良好,推行首席农技专家对口联系,农技指导员和责任农技员任务明确、职责到位,全程覆盖。

  8、有较好的效益。综合区单位面积产值处于全省领先水平,比周边高20%以上,农民人均增收高15%以上;综合区建设能推动集约化生产水平和资源利用率的提高,能促进区域产业体系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增加就业机会,有较强的示范带动作用,有利于当地农林业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改善。

  1、园区是特色水稻(黑米、紫米、红米等)或优质旱粮(甜糯玉米、荞麦、高粱、糁子、紫薯、马铃薯、大豆、绿豆、蚕豌豆、红豆、花生、芝麻、葛根等)的适宜产区,产地环境优良,规划布局合理,功能配套,水、电、路等配套设施完善,科技信息服务体系健全。

  2、园区由企业或者新型经营主体创建,土地流转面积1000亩以上,土地流转期在产业园认定以后达五年以上。

  3、园区产品全面通过“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建立有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全面实现标准化生产。

  4、园区有良好的产业化运行机制,有市级以上的产业化有突出贡献的公司牵头或参与园区建设,实行统一良种供应、统一技术标准、统一专业化服务、统一订单生产和统一加工转化,园区农产品销售实现品牌化。

  l、园区规模:生猪产业园年出栏5000头以上;蛋鸡产业园存栏5万只以上;肉鸡产业园年出栏10万只以上;肉鹅产业园年出笼1万只以上;肉鸭产业园年出笼2万只以上。

  2、产业园区生态指标:产业园区实行农牧配套、种养平衡,粪污经科学处理后循环利用,粪污处理率达到100%,粪尿废水资源化利用率100%。产业园区选址科学,符合法规规定和动物防疫要求;布局规范,各功能区分区明显、布局合理。生活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生产区绿化覆盖率达到20%以上。

  3、产业园区设施标准:猪舍、饲料加工车间、仓库等基础设施建设符合国家标准,配套有信息化设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及动物疫病监测设施;各生产环节设施化率达到80%以上。其中猪舍分娩舍、保育舍100%采用高床式栏舍设计,有防寒防暑及通风换气设施。蛋鸡和肉鸡舍温度自动控制率达到100%,自动饮水投料、自动集粪率达到100%。

  4、产业园区饲养管理要求:优良品种覆盖率达到100%。畜禽健康及生态养殖技术、畜禽分阶段饲养技术及人工授精技术等得到普遍应用。饲养管理制度健全,养殖档案完整,生产的全部过程采用信息化管理

  5、动物防疫、质量安全管理要求:科学实施畜禽疫病综合防控措施,无重大动物疫情发生,病死畜禽全部实行无害化处理。投入品管理严格,严禁使用违禁兽药及饲料添加剂,畜禽产品质量达到无公害畜禽产品要求,安全可靠。

  l、蔬菜面积集中连片1000亩以上,或者设施蔬菜集中连片200亩以上,土地流转期在产业园认定后至少5年。

  2、产地环境条件评估合格。土壤、空气、灌溉水无污染,符合无公害蔬菜产地环境条件标准。园区水、电、路基础设施良好。

  3、推广优良品种、集约化育苗、防虫网、粘虫板、杀虫灯、性诱剂、避雨栽培、防雾滴棚膜、膜下滴灌、高温闷棚等病虫害农业、物理和生物防控技术,农药用量比全省中等水准减少30%以上,增效10%以上,良种覆盖率达100%。

  4、严格执行产品质量安全和分等分级规程,完善投入品管理、生产档案、产品检验测试、基地准出、质量追溯等5项全程质量管理制度,形成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5、实行商品化处理,有条件地区建立冷链系统,实行加工、运输、销售全程冷藏保鲜,产品实行品牌化销售。

  6、实施产业化经营,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有突出贡献的公司、家庭农场)为载体,实行“六统一管理”,即统一品种、统一购药、统一标准、统一检测、统一标识、统一销售,做到100%统防统治,100%测土配方施肥。

  1、棉花集中连片10000亩以上,蚕桑2000亩,苎麻2000亩;园内水电路,沟渠基础设施基本配套。

  2、以专业合作社或有突出贡献的公司为载体,实现规模化生产,优质化服务,园区全面达到统一良种供应、统一专业化防治、统一全程机械化操作,实行订单生产3年以上。

  3、棉花、蚕茧、苎麻优质率90%以上,其中棉花3128级80%以上,春茧上车率90%以上,秋茧上车率85%以上,苎麻纤维2000支以上达到95%。

  l、规模化种植:产业园集中连片面积2000亩以上,示范带动面积5000亩以上。

  2、标准化生产:产地环境条件达到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标准以上,茶园基础设施较为完善,良种覆盖率100%;推广生态物化栽培技术,农药使用量比中等水准减少30%以上,节本增效10%以上;建立和完善投入品管理、生产档案、产品检验测试、基地准出、质量追溯等5项质量管理制度。

  3、商品化处理:初制加工应根据所加工的茶叶产品的不同,配备相应的厂房、工艺和设备;精制加工达到标准化、清洁化、连续化、自动化要求;按照茶叶等级标准,统一进行分等分级,保证同等级茶叶质量一致。

  5、产业化经营:以有突出贡献的公司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为主要载体,实行“六统一管理”,即统一良种、统一购药、统一标准、统一检测、统一标识、统一销售。

  l、规模化种植。露地生产园连片种植规模2000亩以上,示范带动面积10000亩以上。设施栽培面积集中连片500亩以上,带动面积5000亩以上。

  2、标准化生产。果园水、电、路基础设施配套完善,种植优良品种,推广现代果园生态栽培技术,农药用量减少30%以上,建立和完善投入品管理、生产档案、产品检验测试、基地准出、质量追溯等5项全程质量管理制度。

  3、商品化处理。建立水果采后处理生产线,全部产品要经过清洗、分级、包装等采后商品化处理,有条件有需要的可进行冷藏保鲜。

  5、产业化经营。以有突出贡献的公司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为主要载体,实行“六统一管理”模式,即统一良种、统一购药、统一标准、统一检测、统一标识、统一销售,做到100%统防统治,100%营养诊断配方施肥,产品订单生产80%。

  1、养殖规模:池塘养殖面积500亩以上;网箱养殖1万口左右。养殖面积相对集中连片。

  2、设施要求:配备水质化验、病害防治、常规项目的质量控制检测室和附属办公用房;具备生产所需要的养殖机械等。

  3、环境要求:园区内水源、投入品、产出品自成体系;环境整洁,道路硬化、绿化;管理区与生产区相对独立;达到无公害水产品生产条件。

  4、养殖管理:有完善的生产操作规范和生产记录制度;建立投入品及物资管理制度、财务制度、档案制度等。

  l、药用植物生产规模,金银花3000亩以上,玉竹、艾蒿、百合2000亩以上,白术1000亩以上,天麻、茯苓500亩以上。设施栽培面积200亩以上。

  3、技术模式先进,广泛应用组织培养、快速繁殖,生态栽培、设施栽培等现代标准化栽培管理技术和管理规范。

  6、以有突出贡献的公司或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为主要载体,经营管理模式先进,运作规范,品牌知名度高。

  l、产业基础夯实。园区主体经营面积1000亩以上,以特色种养业为主导产业,且农业生产面积不可以少于园区面积的70%,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

  2、生态环境优良。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技术大范围的应用,土壤基本无障碍因子,生产的全部过程基本无污染,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高,农业生产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空气质量级别为二级以内,水综合污染指数P值范围在0.40以内,土壤及各项生态环境指标达到标准。

  3、功能特色突出。示范园通过对产业链的延伸、创意和创新,能充分展示主导产业的体验观光、科普教育、绿色健康、休闲养生等增值功能,知识性、趣味性、体验性强,与城市功能配套,能满足居民健康休闲需求,有力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4、成长带动性好。近三年的总资产、出售的收益和利税等主要经济指标稳定增长,年营业收入3000万元以上,年接待游客20万人次以上,当地农村劳动力占职工总数的50%以上,辐射带动周边2平方公里以上。

  5、管理制度完善。近三年内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和食品安全质量安全事故,无拖欠工资和损害农民合法权益现象。

  1、园区是国家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重点县,当地政府格外的重视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了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能够为油茶特色产业园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发展环境。

  2、油茶资源丰富,产业园高标准油茶集中连片1000亩以上,新造油茶丰产林产量指标达如下标准(盛产期茶油年产量达到40公斤/亩以上)。林地权属清楚,交通便利,立地条件好,便于机械化操作,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完善,生态环境良好,达到绿色食品生产标准。

  3、建设经营主体明确,以有突出贡献的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独立法人为建设经营主体,带动一家一户农民参与。管理制度完善,实行集约化、标准化管理。

  4、园区有良好的产业化运行机制,产品质量达到无公害标准,无质量安全事故,有较好的市场竞争力和较佳的经济效益。

  5、有市级以上科研单位、高校等机构作为技术支撑单位。园区油茶良种覆盖率达80%以上、标准化技术覆盖面95%以上,生产、加工档案制度健全。

  1、竹资源丰富,是省竹产业高质量发展重点县,楠竹林面积达10万亩以上,楠竹产业是当地林业主导产业,有较完整的生产、加工和销售产业链。当地政府格外的重视竹产业高质量发展,编制了竹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出台了相应的扶持政策和措施。

  2、产业园建设集楠竹资源培育、加工、销售于一体。产业园规模3000亩以上,分区布点不超过3个,要求基本集中连片,立地条件好,幅射带动面积5万亩以上。园区规划科学,功能布局合理,资源利用充分,建设内容符合三产联动、循环经济和可持续发展要求;

  3、有较完善的基础设施。交通便利,林道密度每千亩不低于3公里,园区内主干道路面2.5米以上,作业道不小于1.2米。科学配置自然引水和动力引水,有效灌溉设施控制面积500亩以上;

  4、有较好的加工利用能力。园区要有不少于2家市级以上的产业化有突出贡献的公司,80%以上的生产竹要在园内得到加工利用,加工利用产品有较好的市场竞争力。

  5、实施产业化经营,以有突出贡献的公司或农民专业合作社为载体,把一家一户农民组织起来,林农入社率达到70%以上。

  6、有市级以上科研单位、高校等机构作为技术支撑单位。楠竹生产全面按作业规程和有关要求组织生产,实现标准化生产,园区科技应用、成果转化和示范能力强。

  1、园区布局合理,生态环境良好,土地集中连片,面积在1000亩以上,或保护地栽培设施20000平方米以上,且带动周边面积在3000亩以上。

  2、产品特色突出:具有1-2个特色花卉系列新产品(花卉苗木品种),产值占到总产值的50%以上。

  3、设施先进,功能配套,园区内道路、排灌、电力、通讯等配套设施齐全。主要干道实现硬化。设施栽培(钢管大棚、自控荫棚、自动喷滴灌等)达到200亩以上。

  4、标准化生产:生产基地标准化生产程度高,基本的产品制定栽培技术规范,并按标准组织生产,标准普及率达80%以上。

  4、企业:有1家以上正式注册的省级以上产业化有突出贡献的公司(花卉苗木)。企业有一定规模,具有较先进的生产条件和技术装备,产品有较强的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信誉良好。

  5、经济效益:近三年经营状况稳定,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良好。员工收入稳定增长,福利待遇良好。

  1、园区产业定位明确,符合国家和地方林业产业政策;园区建设要素高度聚集,布局适当集中,以区域林业特色产业为基础,以产业链完善配套为目标,以优势骨干企业为主体。初步形成相对完整的产业链,具备较强的产业配套能力。已建成园区所定位的产业集聚度达到35%以上。

  4、园区设立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开发管理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

  5、园区应具有较为完善的基础设施,符合消防、环保和安全生产有关要求,有能力为入驻公司可以提供必要的公共服务。

  6、具有一定的规模和较好的效益。入园规模企业不少于5家,固定资产投资强度在1200万元/公顷以上、产值在8亿元以上。

  7、园区资源消耗低,利用效率高,环境污染小。产品具有较高的科技含量,产品生产的基本工艺和产品质量在省内处于领先水平。

  1、木本中药材是当地重要林业资源和农业主导产业,种植培养面积在1万亩以上,且有较好的产业基础,政府有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有相应的扶持政策和产业高质量发展措施。

  2、园区布局合理,科学规划,生态条件良好,沟、渠、路、电等基础设施和生产加工设施配套规范。

  3、主导产品特色突出,在国内有较好影响,建设主体明确,以药材企业、药材市场或新型产业合作经济组织为主,把一家一户农民组织起来。

  4、有较好的组织化程度。形成了产、加、销产业链,产品有60%以上的订单率,木本中药材精深加工率达30%以上。产品质量全面达到无公害品质衡量准则要求。

  5、科技支撑手段好。与科研单位、高校等建立了紧密的合作伙伴关系,全方面实行规范化种植和质量管理制度,标准化技术应用率达100%。

  1、政府格外的重视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利用产业,有规划,有一定的扶持政策,产业高质量发展基础好。

  2、主导产业特色鲜明,有不少于5家以上具有一定规模的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及经营利用企业,至少有2家市级以上产业化有突出贡献的公司,企业运转正常,经济效益良好。

  3、有较好的产业高质量发展运行机制,采取“公司+农户”或“公司+合作社+农户”等多种经营模式带动一家一户林农规模化养殖,养殖户产品订单率达95%以上。

  5、建立了“产、学、研”连动机制,科技支撑强,成果转化多,产品精深加工利用比例高,附加值高,具有较强的市场空间。

  1、县级政府格外的重视,出台了支持林下经济发展的相关文件,有详细的扶持政策,制定了林下经济发展规划,工作机构齐全,指导有力。

  2、利用森林资源和林地空间资源发展林下种植、林下养殖达到一定规模。单类林下种植培养面积2000亩以上、年出售的收益1000万元以上;单类林下养殖面积1000亩以上、年出售的收益1000万元以上;从事林下种植、林下养殖等生态链综合开发模式的,年出售的收益1500万元以上。

  3、有较好的经营运作模式。采取“公司+基地+农户”、“公司+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等模式运作,林下种养基地带动农户数量在200户以上,农民从事林下种养业收入占农民总收入的30%以上。

  4、林下种植、林下养殖的主打产品特色明显,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在省内、外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能够发挥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同等条件下,对知名品牌、地理标志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名、特、优、新品种项目及基本形成“一县一业”、“一村一品”的地区予以优先。

  5、林下种植、养殖模式符合绿色经济、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的客观要求,有利于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无滥用乱用森林资源、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发生。

  6、从事林下经济产业的有突出贡献的公司或林业合作组织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经依法登记注册,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的成员达到100名以上,且建立起规范的财务管理、收益分配、民主议事、质量监管等制度。林下经济有突出贡献的公司具有较大的生产经营规模和较强的辐射带动作用,企业与农户之间建立起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产加销一条龙、贸工林一体化的利益机制和经营机制。

  1、森林旅游资源特色明显,生态环境优良,集观光休闲、健身娱乐、生态文明知识普及等功能于一体,有一定的规模,园区边界明晰,区域分布面积在10平方公里以上,有充足的浏览、体验、展示等活动空间。

  2、政府对森林旅游格外的重视,有规划,有鼓励支持政策,吸聚了不少于3家具有较强经济实力的企业在园区积聚发展。

  3、森林旅游园区功能布局合理,基础设施完善。有观光区、休闲区和生活实践区等,参与性、趣味性、体验性、知识性强。旅游交通设施完善,游客旅游与生活设施便利,旅游标识明显;建筑和配套设施,具有较强的自然性、民族性和地方性,其建筑形式、用材、色彩与周围自然环境相协调。

  4、园区管理机构健全,管理制度完善有效,近三年没发生旅游安全生产事故,没发生游客投诉现象。

  5、园区有美观醒目的形象宣传、引导和介绍标识,有制作精致介绍园区概况、景观、活动项目及科普知识等内容的彩印小册子或折页。

  6、经济效益和示范效果好。有良好的社会与生态效益,在产品、管理或营销等方面具有行业引导和示范作用,近三年的总资产、门票收入和利税等主要经济指标稳定增长,年营业收入达到5000万元以上,年接待游客10万人次以上。

  简要说明:名称、地理位置、区域范围、规模面积、资源条件、经营主体、技术设施等现状;建设总体目标、功能分区、主要内容、投资规模及资金筹措方案等;建成后预期经济、社会及生态效益。

  重点分析立项支持产业的资源状况、技术基础、发展现状、发展前途和制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因素等。其中发展现状分为生产、加工、销售情况。本部分要突出分析支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必要性,突出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

  1、项目建设地点。列明项目核心区、辐射区的覆盖范围、种养规模和集中连片程度。项目建设地点要列明具体的乡镇、村,说明选择的理由和依据(如生猪产业要说明建设地点防疫和排污条件),以及到乡镇、到村的具体建设数量(耕地面积或生猪头数),并最大限度体现集中连片、规模开发建设。

  2、项目建设内容。根据该专项资金对产业的支持环节,明确具体的建设内容、工程量(如水渠长度、机埠台数等)和工程规格(如水渠规格、机埠型号等)。同时分别列明安排中央专项资金支持的建设内容、工程量及相应的资金额度;安排整合资金支持的建设内容、工程量及相应的资金额度。

  3、项目建设期。按照工程建设程序和本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分阶段列明组织实施的时间表,包括方案设计论证、工程招投标、工程建设、县级自查验收考评、项目总结等阶段。

  1、总投资规模。根据项目建设内容,科学合理编制投资概算,列明预算总投资额度,并区分资产金额来源结构:包括申请的中央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整合的资金(分列中央、省、市、县级),引导的社会资金(包括银行信贷资金、企业投入、合作组织投入、农民资产金额的投入、农民投工投劳折算资金等)。

  2、投资用途。按产业特点列明具体的建设内容,并明确各项建设内容的资金安排和来源渠道。

  3、引导比例。分析中央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与项目县整合资金、引导社会资金的比例关系。中央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与项目县财政整合资金、引导社会资产金额的投入比例原则上不可以低于1∶2∶3(优质稻产业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比例可放宽要求)。

  2、整合资金结构。包括:整合财政性资金和社会资金两大部分。整合的财政性资金要按中央、省、市、县级进行分列,并列出具体的专项资金名称和额度;整合的社会资金列明具体的投入主体和资金额度。

  根据产业特点,详细列明中央现代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建设内容、工程量、支持额度和补助标准。其中:优质稻产业为新建和改造渠道(≥80%)以及新品种引进、示范、推广(20%);生猪产业为养殖小区疫病防控设施和粪污处理设施建设补助;茶叶产业为种苗、灌溉设施的补助;油茶产业为肥料、作业道建设补助;蔬菜产业为新建大棚补助。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不得列支项目管理经费。

  1、宣传发动。要把实施优势主导产业发展规划作为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措施,提出开展宣传发动工作的主要方式和具体措施,营造整合支农资金支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2、组织领导。成立强有力的整合支农资金支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领导小组,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建立有效的组织协调指挥机制。推动本县主导优势产业发展规划的立法工作,硬化规划引导功能。

  3、源头整合。在预算编制环节整合资金。对现行专项资金进行梳理分类,将与立项所支持的优势主导产业相关专项资金进行整合,搭建支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平台。在规划环节整合。对既是小农水重点县和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又是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县的,要相互对接,联动规划,一起考核。在申报环节整合,自下而上对口申报相应专项资金,以项目整合带动资金整合,定向集中投入。

  4、监督管理。完善项目和资金管理制度,建立绩效考评和奖罚兑现机制,广泛吸收农民代表参与项目规划、工程质量监管和考核验收。列入年度财政监督检查重点,开展项目资金同级审计,实行县自评、市检查、省抽评三位一体的考核评估体系。认真总结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实施情况,做好基础数据统计工作,分析问题,查找不足,改进工作。

  根据优势主导产业发展规划,制定本年度项目建设目标。并依据项目目标和建设内容,从经济、社会、生态三个方面详细分析预期效益,在此基础上分解效益指标。如优质稻项目重点分析增加或改善排灌面积、水稻单产和总产的提高、农民增收、科技贡献率、增强土壤保水保肥性能等等;茶叶、油茶项目重点分析综合生产能力提升、新增产值和利润、节水灌溉能力、农民增收、转移农村劳动力等等;生猪项目重点分析综合生产效率的提升(人平养殖量和每头母猪出栏肉猪量)、新增产量和产值、农民增收、良种化率、加工率、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能力等;蔬菜项目重点分析增加基地面积、新增产量和产值、农民增收等。

  一、基本情况。农业园区规划情况,包括农业园区规划面积、功能区等;农业园区建成面积、建设进度;农业园区运行情况,包括农业园区法人情况、管理机构、人才队伍及相关证明材料等。

  二、园区特色。目前农业园区的主要特色;产业类农业园区的产业规模、优势特色产业产值比重。

  三、装备设施。农业园区基础设施、生产运营设施和流通设施等建设情况以及农业园区技术培训、农产品质量检测、信息服务平台、办公条件等。

  四、运营情况。农业园区运行以及管理情况,入园企业、合作经济组织等市场竞争主体、农业园区融资等情况。

  五、综合效益。上年度农业园区效益情况,安全生产情况以及社会效益概况(休闲类农业园区的游客接待情况)等

  说明:2016-2017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支持的产业按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申报文件编写。

  简要说明:名称、地理位置、区域范围、规模面积、资源条件、经营主体、技术设施等现状;建设总体目标、功能分区、主要内容、投资规模及资金筹措方案等;建成后预期经济、社会及生态效益。

  重点分析立项支持产业的资源状况、技术基础、发展现状、发展前景和制约产业发展的因素等。其中发展现状分为生产、加工、销售情况。本部分要突出分析支持产业发展的必要性,突出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

  1、项目建设地点。列明项目核心区、辐射区的覆盖范围、种养规模和集中连片程度。项目建设地点要列明具体的乡镇、村,说明选择的理由和依据(如生猪产业要说明建设地点防疫和排污条件),以及到乡镇、到村的具体建设数量(耕地面积或生猪头数),并最大程度体现集中连片、规模开发建设。

  2、项目建设内容。根据该专项资金对产业的支持环节,明确具体的建设内容、工程量(如水渠长度、机埠台数等)和工程规格(如水渠规格、机埠型号等)。同时分别列明安排中央专项资金支持的建设内容、工程量及相应的资金额度;安排整合资金支持的建设内容、工程量及相应的资金额度。

  3、项目建设期。按照工程建设程序和本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分阶段列明组织实施的时间表,包括方案设计论证、工程招投标、工程建设、县级自查验收考评、项目总结等阶段。

  1、总投资规模。根据项目建设内容,科学合理编制投资概算,列明预算总投资额度,并区分资金来源结构:包括申请的中央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整合的资金(分列中央、省、市、县级),引导的社会资金(包括银行信贷资金、企业投入、合作组织投入、农民资金投入、农民投工投劳折算资金等)。

  2、投资用途。按产业特点列明具体的建设内容,并明确各项建设内容的资金安排和来源渠道。

  3、引导比例。分析中央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与项目县整合资金、引导社会资金的比例关系。中央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与项目县财政整合资金、引导社会资金投入比例原则上不能低于1∶2∶3(优质稻产业引导社会资产金额的投入比例可放宽要求)。

  2、整合资金结构。包括:整合财政性资金和社会资金两大部分。整合的财政性资金要按中央、省、市、县级进行分列,并列出具体的专项资金名称和额度;整合的社会资金列明具体的投入主体和资金额度。

  根据产业特点,详细列明中央现代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的建设内容、工程量、支持额度和补助标准。其中:优质稻产业为新建和改造渠道(≥80%)以及新品种引进、示范、推广(20%);生猪产业为养殖小区疫病防控设施和粪污处理设施建设补助;茶叶产业为种苗、灌溉设施的补助;油茶产业为肥料、作业道建设补助;蔬菜产业为新建大棚补助。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不得列支项目管理经费。

  1、宣传发动。要把实施优势主导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作为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措施,提出开展宣传发动工作的主要方式和具体措施,营造整合支农资金支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2、组织领导。成立强有力的整合支农资金支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领导小组,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建立有效的组织协调指挥机制。推动本县主导优势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的立法工作,硬化规划引导功能。

  3、源头整合。在预算编制环节整合资金。对现行专项资金进行梳理分类,将与立项所支持的优势主导产业相关专项资金进行整合,搭建支持现代农业生产发展平台。在规划环节整合。对既是小农水重点县和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又是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县的,要相互对接,联动规划,一起考核。在申报环节整合,自下而上对口申报相应专项资金,以项目整合带动资金整合,定向集中投入。

  4、监督管理。完善项目和资金管理制度,建立绩效考评和奖罚兑现机制,广泛吸收农民代表参与项目规划、工程质量监管和考核验收。列入年度财政监督检查重点,开展项目资金同级审计,实行县自评、市检查、省抽评三位一体的考核评估体系。认真总结资金使用管理和项目实施情况,做好基础数据统计工作,分析问题,查找不足,改进工作。

  根据优势主导产业高质量发展规划,制定本年度项目建设目标。并依据项目目标和建设内容,从经济、社会、生态三个方面详细分析预期效益,在此基础上分解效益指标。如优质稻项目重点分析增加或改善排灌面积、水稻单产和总产的提高、农民增收、科技贡献率、增强土壤保水保肥性能等等;茶叶、油茶项目重点分析综合生产能力提升、新增产值和利润、节水灌溉能力、农民增收、转移农村劳动力等等;生猪项目重点分析综合生产效率的提升(人平养殖量和每头母猪出栏肉猪量)、新增产量和产值、农民增收、良种化率、加工率、无害化和资源化解决能力等;蔬菜项目重点分析增加基地面积、新增产量和产值、农民增收等。

  一、基本情况。农业园区规划情况,包括农业园区规划面积、功能区等;农业园区建成面积、建设进度;农业园区运作情况,包括农业园区法人情况、管理机构、人才队伍及相关证明材料等。

  二、园区特色。目前农业园区的主要特色;产业类农业园区的产业规模、优势特色产业产值比重。

  三、装备设施。农业园区基础设施、生产运营设施和流通设施等建设情况及农业园区技术培养和训练、农产品质量检验、信息服务平台、办公条件等。

  四、运营情况。农业园区运行以及管理情况,入园企业、合作经济组织等市场之间的竞争主体、农业园区融资等情况。

  五、综合效益。上年度农业园区效益情况,安全生产情况及社会效益概况(休闲类农业园区的游客接待情况)等

  说明:2016-2017年,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支持的产业按现代农业生产发展项目申报文件编写。